| 典故 | 商鞅徙木 |
| 释义 | 商鞅徙木shānɡ yānɡ xǐ mù 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载:战国秦商鞅辅佐秦孝公变法,“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‘能徙者予五十金’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”于是颁布新法,令行于民。后因以“商鞅徙木”为令出必行、取信于民的典故。元刘致《端正好·上高监司》套曲:“想商鞅徙木意何如……法则有准使民服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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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。-「道德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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