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历史上最惨的言官,竟因为给汉奸鸣冤被处决,这是真的吗?

时间:2026-01-04 历史品鉴

李定国攻下桂林后,捉到了早前投降孔有德的明朝叛将陈邦傳。陈邦傳和他的儿子被押解到贵阳,孙可望下令将其父子剥皮处决。陈邦傳被处死后,他的尸体被展示在贵州和云南等地,旁边立着一块木牌,牌上写着:逆犯陈邦傳曾经四处劫掠皇榜,抢掠宫人,罪行严重未曾受到惩罚。未有悔过之心,反叛背主。现已被捕,押送至军前,命将父子剥皮示众,传于滇、黔!

陈邦傳的背叛事迹之前曾被提到。他在王夫之的《永历实录》中被列为叛臣,王夫之记载称当清兵攻破平、梧,广州也陷落,李元胤的部队在肇庆溃败后,陈邦傳选择西逃,企图劫持皇帝以投降。陈邦傳惧怕正义之军,因此不敢入南宁,与焦琏约定联手守城,但夜间突袭攻破焦琏的营地,杀死焦琏,献上焦琏的人头投降孔有德,要求孔有德带领部队攻南宁,并承诺作前导,劫持皇帝成功。孔有德考虑到陈邦傳手中有平蛮将军印,土司不愿违背,因此没有让陈邦傳继续行动。他不仅意图劫持皇帝,还杀了忠勇的焦琏,最后带着焦琏的人头投降了孔有德。

如此一位谋逆之人,还成为了汉奸,孙可望决定将其剥皮示众,这在当时并无不当之处。陈邦傳被处决后,黔、楚地区的百姓无不感到欣慰,这也显示出陈邦傳的不道德。然而,陈邦傳被处决不到一个月,永历朝廷中就有人对孙可望提出了批评。这个勇敢反驳孙可望的人,是时任山东道御史的李如月。他上奏弹劾孙可望,指责他擅自处决勋将,无视臣子之礼,永历帝认为李如月的弹劾言辞妄乱,破坏制度,于是命令将李如月廷杖四十,执行地点是在午门外,这显然是想要保全李如月。

然而,李如月并未就此罢休,他悄悄将奏疏另抄一份,并在封面上写明:大明山东道御史揭帖,并递交给了孙可望驻扎在安龙的部将张应科。很快,孙可望派人将李如月逮捕,押解到安龙并剥皮处死。临刑时,李如月大声呼喊,表示死得痛快,浑身清凉,他不停地咒骂孙可望,直至断肢后,依旧在心中恨骂,直到最后颈部断裂才死去。

李如月称陈邦傳为勋将一事,回顾起来显然是没有任何道理的。前文已经提到,陈邦傳投降了清朝,甚至想要劫持皇帝,显然已经是叛国的汉奸,怎么能称其为勋将?李如月显然是在为这样一位叛徒鸣冤,但他在奏疏中已经明确表示了陈邦傳的罪行,并要求加上恶谥,以警示其他奸凶之人。

李如月弹劾孙可望的原文中提到,擅杀勋将,僭窃之奸同于莽、操,请除国患,这里的僭窃意思是越权与窃夺,李如月的意思是,陈邦傳虽已为叛臣,但孙可望没有经过正式程序就直接剥皮处决,这是不符合臣子之礼的。按照制度,像陈邦傳这种犯了大逆罪的人,应该先由刑部审定,再由大理寺复核,最后由皇帝决定是否处死。孙可望直接越过朝廷,擅自处决,理应受到弹劾。

此外,《南明史》对这一事件的描述中提到,李如月在临刑时仍大声骂不屈。这件事后来被一些封建文人渲染为忠臣义士。事实上,陈邦傳在南明时任职庆国公,行为霸道,民众疾苦;他投降清朝后,未能劫持皇帝,又杀害了宣国公焦琏,确实是叛国贼子,应当处死。孙可望的处决并无不妥。但李如月称他为‘勋臣’,无疑是昏庸的表现。

通过这段描述,我们可以看出,李如月的批评并非完全为陈邦傳鸣冤,而是因为孙可望擅自剥皮,越过了朝廷的正常程序,而李如月试图借此指责孙可望不遵循正常的法制程序。李如月弹劾孙可望的行为,是站在维护制度和正义的立场上。

总结来看,李如月之所以遭遇极刑,并非因为为一个已经被处死的叛国者鸣冤,而是因为他认为孙可望在未经过皇帝批准的情况下,擅自处决陈邦傳,违背了朝廷的规矩。虽然当时的南明官员在大部分情况下无法与武将们抗衡,但李如月的举动符合大明朝廷的法制和礼仪,理应受到保护。孙可望处理此事的方法极为残忍和无理,直接剥皮处死李如月,也表现出他对朝廷制度的蔑视。

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孙可望的做法不仅是愚蠢的,还暴露了他在处理政务时的极端方式。如果他能理解当时的官场规则,选择更加圆滑的方式处理这件事,或许能避免这一切的不幸。